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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開展2018年度廳直單位中、初級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
皖水人函[2018]1206號
廳直各單位:
根據省政工職評辦公室《關于開展2018年度全省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》(皖政評辦字〔2018〕1號)要求,現就2018年度廳直單位中、初級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定范圍、標準和條件
2018年度廳直單位中、初級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范圍、標準和條件按照省政工職評領導小組《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評定工作若干規定》(皖宣字〔2011〕22號)有關規定執行。其中,申報人的專業工作年限及任職年限,統一計算到2018年12月31日。
二、申報材料
(一)單位黨委(分黨組、黨總支)推薦報告(附評審人員花名冊)一式兩份
(二)主卷材料一套
1.封面;
2.《評審政工人員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》一份;
3.《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》一份;
4.公示材料;
5.群眾評議材料一份;
6.單位黨組織對被推薦人的考核材料1份;
7.政工專業代表作品復印件和業績材料;
8.學歷證書復印件;
9.專業職務資格證書、聘書復印件;
10.主要獲獎(獎勵)證書復印件(市廳級以上表彰、獎勵)。
(三)副卷材料
1.《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申報表》一式二份;
2.《評審政工人員任職資格簡明登記表》一式十五份;
3.學歷證書、任職資格證書、聘任證書、發表作品、獲獎證件等原件(審核后退回);
4.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。
三、申報時間和要求
(一)申報時間
中、初級政工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人員材料申報時間從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6日,逾期報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。
(二)申報要求
1.請各單位黨委(分黨組、黨總支)認真組織學習省有關政工人員專業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文件、標準和規定,切實按照要求對申報人任職以來的職業道德、工作表現、專業業績等進行考核,嚴格把關,嚴格審核,所有申報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。各單位黨委(分黨組、黨總支)要對所審查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,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報。申報人員有關信息、業績等要在本單位進行公示,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,公示無異議后方可推薦申報評審。
2.對在評審過程中發現學歷造假、剽竊他人業績成果等弄虛作假情況的,除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外,在以后5年內不得申報,并在全廳范圍內通報。
3.各單位要在政工崗位結構比例范圍內組織申報。
4.職稱評審費用按皖價費〔2005〕72號文件執行:中級160元/人,初級100元/人。
聯系人:夏軍,聯系電話:0551-62128074,郵箱:xj197699@126.com,相關表格下載地址:《中安在線》或《安徽文明網》。
2018年7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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